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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口30公尺內 禁插競選旗

 

〔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每逢選舉街頭充斥候選人競選旗幟或布條,妨礙交通安全與市容觀瞻,市府因應明年總統、立委合併選舉將屆,檢討一般道路路口禁止候選人插設旗幟或懸掛布條的範圍,由十公尺內變為卅公尺內,從嚴調整希望改善亂象。

市府民政局昨天公布,依「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」第九條規定,會同交通局、工務局與政黨研商,決縮減部分開放插設選舉旗幟、懸掛競選布條的區域。

民政局科長鄭朝元表示,部分安全島幅員窄小(未滿一.五公尺寬),廠商插設競選旗幟或管理單位維護時,容易阻礙交通,旗幟歪斜則會造成行車視線死角,衍生交安顧慮,所以禁設。

人行陸橋及跨河橋樑部分,若為玻璃材質,如石牌路一段與致遠路二段口人行陸橋、松山高中前人行陸橋,恐因旗幟或布條的外力震動不平均而破裂,若是混凝土或鋼構型材質,旗幟或布條則無法附掛;全市圓環包括天母、士林、三民、仁愛路、東門、建成等圓環,都禁止插設競選旗幟或懸掛競選布條。

相關規定可上台北市建築管理處網站(http://www.dba.tcg.gov.tw/),點選宣導專區下的「競選廣告物專區」查詢。

 

好政策,好政府,好的地方首長,連三個好原因在於,這是一直以來都有的問題,卻沒有人敢做,有些時候,競選旗幟與布條,氾濫到了極點,甚至會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,原因不外乎是擋到視線或者是擋到交通號誌,讓人民的生命安全無法受到保障,只是現在這一切應該會逐漸受到重視與改善,現在只有台北市實行,希望未來,可以廣泛運用與規範到全台,因為那些文宣不是很好看,又會造成生命財產上的危險,曾經被外國觀光客列為前十大醜的景色呢!

真正有能力的政府應該要將好的政策徹底執行,不畏權勢,如果有一天台灣的政府官員可以這樣做,那麼將是人民之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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